5)第74章 我是他女朋友_她是捉妖大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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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市。

  一到康城,他就降落在了万物公园里,妖族天性热爱自然,他对万物公园有着本能的亲切感,尽管这公园里满是樊辰的气息。

  这时,一只老鼠妖正一瘸一拐的从远处走过来,他走到一片花田前面,然后蹲下身,双手运起妖力,在治疗一株即将枯萎的郁金香。

  “你在干嘛?”蓬言好奇的走了过去。

  老鼠妖这时候才看见蓬言,从对方强大的妖力可以感知到,对方是一位大妖,他当即恭敬的回答道:“我在治疗这株郁金香。”

  “这花的根茎被人踩断了,以你的妖力是治不好它的。”蓬言扫了一眼那花苗说道。

  “这样啊~~”老鼠妖有些失落,“这花从种下去就一直是我在打理,我还想着能不能试着治好呢。”

  “孤可以帮你治好它,作为条件,你让孤读取你的记忆。”蓬言说道。

  “啊?”老鼠妖有些懵,记忆也可以读取?等等,就算可以读取,他也不能为了一株花卖了自己的记忆啊。

  老鼠妖正要拒绝,却见蓬言一指点向那朵断了根茎的郁金香,郁金香在强大的妖力作用下迅速抽芽开花,不一会儿就重新开出了一朵漂亮的花。

  “好了,把你的记忆给孤吧。”蓬言跨前一步,不给老鼠妖说话的机会,同样一指点向老鼠妖的眉心,开始读取记忆。

  这是……要强买强卖?

  不管老鼠妖心里是怎么想的,以他的实力都无法抗拒蓬言,不一会儿老鼠妖的记忆就被蓬言读取完成了。老鼠妖的年龄不大,只不过六十岁的年纪,他的一生非常简单。他出生的时候妖力不强,但过的还算平静,二十岁的时候体内产生妖毒,三十岁的时候身体退化无法完成化形,同年被族群驱散,无奈之下在万物公园当了园丁。一直到半个月前,得了万物公园的最佳员工,被安排去了一个叫宛宛宠物医院的地方治好了身上的妖毒。

  而有趣的是,这个叫宛宛的女孩,似乎是樊辰喜欢的人。

  “有意思……樊辰居然也会谈恋爱。以前孤要杀光全人类,他说人类死了妖族也会灭亡,好,算他勉强有点道理。如今孤说只杀一部分吧,他还阻止,孤以为什么原因呢,原来是自己喜欢上人类了。”蓬言忽然对这个叫宛宛的女孩产生了莫大的兴趣,他打算在搞事情之前,先去见一见这个樊辰喜欢的女孩,或者顺手给解决了。

  身形一转,蓬言再次从万物公园消失,循着老鼠妖的记忆飞向了大学城的宠物医院。

  好一会儿,被读取了记忆的老鼠妖才重新回过神来,他晃了晃脑袋,左右张望了一下,然后一脸的迷茫:刚才发生什么了,咦,这株郁金香被自己给治好了?

  =

  大学城,宠物店。

  隔壁美食街最近新开了一家肉夹馍网红店,麻雀精趁着店里没人,跑去排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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