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章:人族先民(求收藏、推荐、投资)_洪荒之佛门弟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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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是蒲逸仙能够想到的壮大自己,增加活下去的可能的唯一办法!

  其次就是赚取功德!功德这种万金油,哪怕他现在无法修炼,但要是有很多功德的话,旁的不说,最起码能够逢凶化吉,尽可能的提高自己的存活率。

  再次,就是等老子明悟证道之机,行走人族,传道人族时,看看有没有可能拜入老子门下!

  其实这一点,蒲逸仙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,因为从后世传说来看,老子就收了玄都一人。

  所以老子极有可能看不上自己,但自己死皮赖脸求上去,从他老人家手中,求得一门修炼功法也是好的。

  最后的办法,那就是趁着女娲娘娘的道誓还没有消失,他离开人族,冒险行走在洪荒大地,去拜其他的修士为师!

  不论是不是圣人门下,只要能够让他修炼,都要去尝试!

  “不过话又说回来,锻炼肉身,照搬后世那些军训的经验应该有用,但赚取功德,这该怎么赚取呢?”蒲逸仙愁眉苦脸的想到。

  蒲逸仙不停地抓自己的头发,全然不顾被自己扯断了不少的头发,只希望能够想出一个不引起天道注意,又能获取功德的法子。

  可是不管他怎么想,都想不出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办法。

  钻木取火,他不会,但是他知道啊!可是他敢吗?他不敢,因为这是燧人氏的功绩。

  搭建简易的木屋,用树叶、毛皮编织衣物,他都知道有莫大功德,但是他都不敢去做!

  “唉。”星空下,蒲逸仙又默默地叹了口气。

  他想要获取功德,只能从一些小地方入手,而且还得等燧人氏三祖都奠定地位后,他才能够想办法获取功德。

  “罢了罢了,想来那三位应该很快就可以完成自己的天命,到时候自己再谋划功德算了。”想着想着,蒲逸仙居然趴在地上睡着了。

  …………

  时光匆匆,蒲逸仙已经在洪荒中,待了三年了。

  从一开始不习惯吃生肉,到后来习惯了;从一开始讨厌赤裸着身子,到后面的无所谓;从一开始的格格不入,到现在深受人族欢迎。

  所有的一切,在时间的消磨下,蒲逸仙都已经适应了,甚至他都快要忘记自己是穿越者这件事了。

  在这三年里,燧人氏发明了钻木取火,教会了人族食用熟食,并且利用火焰驱逐野兽,为人族带来温暖。

  有巢氏模仿飞禽筑巢,将人族带出了山洞,为人族遮风挡雨,并且能够在夜晚抵挡野兽的袭击。

  缁衣氏教会人族以兽皮御寒,用树叶蔽体,使人族摆脱了裸体的习俗,而且兽皮坚韧,为人族在猎杀野兽时,还可以提供了一层防御。

  三年了!自己终于可以开始动手谋划功德了!蒲逸仙激动地差点流出眼泪,紧紧地握着手中的石头。

  “咔嚓——咔嚓——”

  蒲逸仙不断地打擦着石头,直到看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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